先骗老板后骗同!!行 {挖掘}机司机“两头骗”获刑
假装应聘骗老板,再冒充老板骗同行
挖掘机司机挖空心思“两头骗”获刑
本报讯(全媒体记者郝雪 通讯员常媛媛) 先假装找工作骗老板,再假装老板骗同行,挖掘机司机贺某用“两头骗”的方式使实际的老板和挖掘机司机陷入错误认识,致多名挖掘机司机被骗。经陕西省铜川市王益区检察院提起公诉,近日,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贺某有期徒刑十个月,缓刑一年,并处罚金3000元。该判决现已生效。
2022年的一天,挖掘机司机贺某在某招聘App上发现一则招聘挖掘机司机的信息。贺某与老板联系后开工干活,完工后对方并没有如约支付工资,贺某多次索要无果。然而,这次被骗经历让贺某萌发了一个“赚快钱”的点子。他想到,挖掘机司机基本上都是日结工资,一般为300元至500元,金额较小,工期又短,而且都是通过电话联系具体用工要求,即使司机知道被骗了,一般也不会因几百元报警,即使报警也不知道自己是谁,“安全性”比较高。于是,他开始通过模仿这种手段行骗。
此后,贺某在招聘App上翻看挖掘机司机招工信息,发现有合适的对象时,就冒充司机咨询老板,了解具体的工作时间、工作地点以及日结金额。然后,贺某将招工信息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修改成自己,冒充老板,再将招工信息发到App上,有司机联系后,再向其发送具体的工作信息。最后,工作完成后,老板给贺某结算了工资,但贺某将工资截留据为己有,不向司机支付。
经查,2023年至2025年期间,贺某共发布400余条招聘信息,骗取15名被害人劳动报酬共计10880元。截至今年2月,贺某已向大部分被害人退赔钱款9980元并取得谅解。
今年4月16日,铜川市王益区检察院对贺某提起公诉。法院经审理认为,贺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诈骗财物数额较大,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,鉴于其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且自愿认罪认罚,并主动退赔被害人损失并取得其谅解,综合被告人犯罪事实、悔罪表现及社会危险性,对公诉机关提出的缓刑量刑建议予以采纳。
4月21日,法院依法作出前述判决。
来源:检察日报